天津医药杂志

期刊简介

  《天津医药》创刊于1959年,是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,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,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、天津市胸科医院等20余家富有实力的临床、教学、科研单位联合协办,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较高知名度的综合性医学期刊。办刊宗旨是面向中高级医务人员,兼顾基层医院的医生,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。本刊能及时反映国内外的医学科学进展,报道大量临床医疗信息。设有“专题研究”“细胞与分子生物学”“实验研究”“临床论丛”“应用研究”“诊断技术”“流行病学调查”“专题笔谈”“综述与讲座”和“药物临床观察”等栏目。自1959年创刊以来,获得国内外读者一致好评。作者、读者遍布全国3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《天津医药》在历届重大评优活动中获奖。曾荣获全国优秀期刊奖;国家科技期刊方阵双百期刊;第一届(2004年)、第二届(2007年)、第三届(2009年)北方优秀期刊奖、连续八届获华北地区十佳和优秀期刊奖,连续八届获天津市优秀期刊奖,连续九届被评为天津市一级期刊。


论文发表收到录用通知了还能撤稿吗?

时间:2023-11-08 09:47:42

论文录用是作者成功发表论文的重要一步,意味着论文被杂志社接收并准备出版。一般来说,只要按照杂志社的流程进行,论文录用后就可以顺利出版。但是,也有作者会考虑在论文录用后是否可以撤稿。

答案是肯定的,论文录用后是可以撤稿的。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作者已经交了版面费,即使想要撤稿,版面费也不会退回。此外,如果论文已经被排版或已经进入印刷阶段,撤稿可能会更加困难。因此,作者应该谨慎考虑是否要撤稿,并尽早与杂志社联系。

除了作者自身的原因外,论文有时也会因为一些正当理由而被撤回。例如,期刊确认收到论文的时间过长、同行审评时间比预计时间长、同行审评时发现数据问题等等。此外,如果发现某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有不道德的行为,或者该论文已在其他地方提交投稿,此时应要求撤回。研究人员应该尽其所能避免这些情况,但有这些情况发生时,论文可以被撤回,期刊应该尊重作者的要求。如因作者失误需要撤稿,应在与编辑联系时说明情况。可能期刊有办法弥补,论文不一定会被撤。编辑可能还会建议您在他们的另一本期刊上发表文章。

然而,论文录用的撤稿可能会对研究人员产生一些负面影响。首先,一旦论文被撤稿,研究人员的学术声誉会受到损害,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学术生涯。其次,很多资金申请机构都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发表的论文作为参考。如果申请人的论文被撤稿,可能会影响其资金申请的成功率。最后,论文撤稿可能会影响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。在申请职位或晋升时,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。如果研究人员的论文被撤稿,可能会影响其职业发展。

因此,作者应该在投稿前仔细考虑自己的要求和目的,并选择合适的期刊投稿。一旦论文被录用,如果没有特殊原因,最好不要考虑撤稿。如果确实需要撤稿,应该尽早与杂志社联系并说明情况。